70岁王维绪被开除党籍,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被指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时间 • 2025-06-26 20:30:55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公安局

6月3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维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王维绪被开除党籍。

红星新闻注意到,王维绪今年已70岁,此前曾担任过哈尔滨市公安局党组书记、政委、局长等职。

▲王维绪(图片来源: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经查,王维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配备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指出,王维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法;违背组织原则,大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擅权妄为,知法犯法,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妨害司法工作;廉洁底线失守,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维绪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此前公开的王维绪简历显示,其1954年1月生,山东蓬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政委,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党组书记、政委、局长,哈尔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5年3月退休。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

编辑郭宇责编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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