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福州一小区!楼下住户直呼“太恶心”!
楼上邻居将厨房改厕所
正对楼下厨房
这样的改造你能接受吗?
13日,福州市民池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自己在晋安区新店镇金地·五四领峯小区内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房屋的原户型为三室一厨一卫,但其准备装修时,发现楼上的邻居在原户型厨房与主卧位置中间隔出了一小块位置做卫生间,这让池女士无法接受。
“太恶心了!我们在楼下做饭,他们在楼上上厕所。”
针对此事,池女士曾联系过小区物业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金地·五四领峯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福州金地·五四领峯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多次前往与池女士楼上的业主沟通,但均无果。
业主:
以后做饭会听到楼上排水声
想想就闹心
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年初计划进行装修,在装修前,想走动了解借鉴其他邻居的装修风格,当她前往楼上邻居叶女士的室内时,发现叶女士将原主卧与厨房之间隔出了一小块空间,做为主卧的卫生间进行使用。
我们房屋的结构是只有一条管道通往化粪池的,邻居多加一个卫生间,“违建”卫生间的管道就会从厨房经过。
池女士认为,叶女士擅自改变房间结构设计规划布局,将厨房位置改为厕所,正对楼下她家厨房,既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又影响了她的未来生活质量。“想想以后厨房做饭时听见楼上厕所管道的排水声音,全家人都很闹心。”
池女士家
于是,池女士向福州金地·五四领峯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于3月4日向叶女士出具了书面通知整改,但叶女士始终无整改动静。随后,物业有关工作人员向晋安区新店镇城管中队反映,有关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表示此类问题不归城管管理。池女士多次奔波,至今仍未得到解决。“不仅我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对面的邻居也遇到了,我们两家楼上的两户业主都将厨房改造为厕所。”
物业:
无执法权,多次沟通均无果
13日上午,记者与池女士、金地·五四领峯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客服经理黄经理一同前往池女士家中查看。记者看到,池女士家中还处于未动工状态,房屋原结构内仅有一根管道作为卫生间马桶的预留管道。随后,记者一行人来到楼上叶女士的家中,有两名工人正在现场施工。记者注意到,在主卧与厨房之间,“塞”进了一间迷你卫生间,内部基础设施装修已经完毕,并已经加装好马桶管道,且该预留位正处于池女士厨房区域灶台预留位的正上方。
叶女士家在原户型厨房与主卧位置中间隔出了一小块位置做卫生间
现场,记者与黄经理多次拨打叶女士的电话尝试沟通,但均无人接听。“我们在得知这个情况后,已经和叶女士一家沟通了近十次,但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黄经理表示,房屋开发商在设计建造时,就已经对厨房、卫生间、卧等房屋布局结构做出了上下对应的设计,业主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在接到池女士的投诉后,物业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进行沟通,不过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始终无法彻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在池女士提供的《商品买卖合同(预售)》中,记者看到,房屋户型为三室一厨一卫,主卧内并无次卫的设计。
池女士提供的《商品买卖合同(预售)》
随后,记者向晋安区新店镇物业管理站反应上述情况。物业管理站沈站长表示目前还未收到过市民的有关投诉,当日下午会与小区物业了解,待了解后与记者反馈情况。截至发稿前,记者还未收到回复。
律师:
不仅违法,亦有违公序良俗
那么,在楼上邻居将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的改造是否合理呢?楼上业主的做法是否侵害了楼下业主权益?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
沈律师表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楼上住户虽享有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其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楼上邻居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不仅违法,亦有违公序良俗,楼下住户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沈律师说。
对此,记者将持续追踪。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