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新城区公安分局海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朱某称与男友因为感情琐事发生纠纷。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到达现场,随后将双方带回所内进行调解。民警百般劝说,但是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依然情绪激动,中途几次发生争吵,民警多次要求双方控制情绪未果。
双方谈起彼此存在的矛盾时情绪愈加激动,男方薛某甚至不顾民警阻拦对报警人朱某大打出手,民警立即对薛某进行控制,并终止调解。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薛某殴打他人的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平安新城V